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
党组织建设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      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,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内统计工作,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认真完成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
       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按照《文理学院2018下半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》(附件2),综合分析本单位各支部上半年发展党员数,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结构情况,准确把握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。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对指导性计划进行微调的,须于2018年9月30前报告党委组织部,之后不再进行调整。加强发展党员动态监测、动态调控,以严格入党志愿书管理为抓手,严格实行编号发放、编号管理,确保发展党员计划落到实处。
二、加大重点群体和领域发展党员力度
       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严把政治关,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。要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,注重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。加大在党员人数较少,性别、民族等结构不平衡,党组织工作力量薄弱的领域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。
三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
       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认真完成党员发展计划,做到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严肃纪律。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的要求,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,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,切实抓好思想入党,着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。要发挥党总支的审核把关作用,确保责任落实、工作到位。特别注意严把入党申请人的条件,确保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;严把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,要认真执行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,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规定;严把发展对象的确定,确保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方可列为发展对象;严格执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;严格执行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,对已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合格,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,在党组织再次考虑吸收时,要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并考核;严格把关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、学习单位的,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贯彻执行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严格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,确保发展党员质量。
2.认真做好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。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《文理学院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计划表》(附件1),结合实际,有序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情况的统计工作,按附件3-13的相关表格详实填写,2018年下半年新发展的党员,须填写附件14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由党员本人、采集员、支部书记、基层党组织等签字盖章。请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(办公楼304),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wlxydwzzb@163.com。直属党支部需按《文理学院2018 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计划表》要求,参照《发展党员工作中常见的文书和表格(参考模板)》(附件15)及时上报相关报告和材料。
3.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计划执行情况、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报告三个材料,请于报送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相关材料时一并报党委组织部。
联系人:李昊,联系电话:65843000.
邮箱:wlxydwzzb@163.com.
 
附件:
 
1.文理学院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计划表
2.文理学院2018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
3.2018年下半年新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(表一)
4.2018年下半年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统计表(表二)
5.2018年下半年入党申请人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(表三)
6.2018年下半年新发展党员名册(表四)
7.2018年下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名册(表五)
8.2018年下半年入党申请人名册(表六)
9.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(表七)
10.2018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册(表八)
11.2018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情况汇总表(表九)
12.2018年下半年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情况汇总表(表十)
13.2018年下半年《入党志愿书》管理使用统计表(表十一)
14. 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
15. 《发展党员工作中常见的文书和表格(参考模板)》
 
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18年9月25日